

丹麦与哥伦比亚
企业税务比较
更新时间: 丹麦: 4/05/2026 / 哥伦比亚: 4/05/2026
比较丹麦与哥伦比亚的企业税率、申报到期日、预扣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
丹麦与哥伦比亚企业税务比较
基础企业税务比较
企业所得税(CIT)
丹麦
哥伦比亚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2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35(可能加征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一般情况下,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4月至5月之间,取决于每个纳税人的税务ID。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收入年度下一年的11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根据纳税人的类型,CIT付款可能在4月至5月与CIT申报单一起到期,也可能在7月作为第三期到期。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3月20日和11月20日两次等额分期付款。此外,还可以在收入年度的下一年2月1日前缴纳额外税款。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大纳税人:三期。其他纳税人:两期。
预扣税(WHT)
丹麦
哥伦比亚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27/22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N/A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27/27/22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20/20/20
资本利得税(CGT)
丹麦
哥伦比亚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15
有效税率(ETR)
丹麦
哥伦比亚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20.36%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32.93%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14.22%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3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