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与丹麦
企业税务比较
更新时间: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4/01/2026 / 丹麦: 4/05/2026
比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与丹麦的企业税率、申报到期日、预扣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与丹麦企业税务比较
基础企业税务比较
企业所得税(CIT)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丹麦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对于超过37.5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应纳税所得额,阿联酋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9%。
对于不超过37.5万阿联酋迪拉姆(AED)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符合条件的自由区人员(QFZP)的合格收入,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0%。
对于不超过37.5万阿联酋迪拉姆(AED)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符合条件的自由区人员(QFZP)的合格收入,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0%。
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2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根据阿联酋CT法,所有应税人员都必须在相关纳税期结束后的九个月内提交公司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
一般情况下,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根据阿联酋公司税法,所有应税人员都必须在相关纳税期结束后的九个月内缴纳公司税。
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
收入年度下一年的11月20日。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根据阿联酋CT法,不需要预估/预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
3月20日和11月20日两次等额分期付款。此外,还可以在收入年度的下一年2月1日前缴纳额外税款。
预扣税(WHT)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丹麦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
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27/22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0%
非居民预扣税(分红/利息/版费):
27/27/22
资本利得税(CGT)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丹麦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个人:通常,没有个人资本利得税,因为阿联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资本收益通常根据公司税规则处理,通常属于公司税的范围,除非参与豁免或QFZP(合格自由区人员)等特殊规则适用。
公司:资本收益通常根据公司税规则处理,通常属于公司税的范围,除非参与豁免或QFZP(合格自由区人员)等特殊规则适用。
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
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
有效税率(ETR)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丹麦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复合有效平均税率:
20.36%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复合有效边际税率:
14.22%
